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富林镇“三办两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 2011-01-14 00:51
来源 : 云安县富林镇党政办
浏览次数 : 5592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根据《中共云安县委 云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职权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县委〔201023号)要求,为推进乡镇职权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经研究,决定成立党政办公室、宜居办公室、农业经济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五大机构,具体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㈠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做好调研、会议准备、人员接待、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文件草拟制发、信息上传下达、上级政策及所下达任务的贯彻落实等工作。

2.负责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组织和管理、固本强基、党内法规和纪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人大和换届选举工作及受理和催办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议案和问题;沟通联系镇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县级及以上政协委员,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民主监督、调处矛盾、服务群众的作用。指导、协调“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做好相关工作跟踪落实,资料收集、整理,信息反馈。

4.负责组织及开展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的检查督促,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㈡组成人员:

  :曾庆耀(镇委副书记)

副主任:利萍(副镇长)

陈金强(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之艺(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锦坤

  员:陈志泉、叶熊生、彭华明、刘永江、曾 楚、林柏英、谭海伟(专职司机)、康国勇(专职司机)。

㈢归口部门:

1.行政综合执法队

  长:梁  雄(副镇长)

副队长:黄锦坤(党政办副主任)

  员:黄伙坤、叶熊生、练爱斌、廖志勇、陈水金、江炳炎、赖伙旺、刘惠邦、练振业、邵章金、王桂成。

2.“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

  任:刘松桂(镇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主任:黄锦坤

  员:刘永江

3.人大办

  任:黄锦坤

4. 

  记:何连英

5. 

  席:利萍(副镇长)

副主席:吴肖群、何连英

6. 

  席:曾庆耀(镇委副书记)

副主席:利萍(副镇长)

专职人员:黄锦坤

7、关工委

主 任:曾庆耀(镇委副书记)

8.武装部

  长:唐之艺(镇委委员)

9.组织办

组织委员:唐之艺(镇委委员)

组 织 员:彭华明

10.纪检监察室

  任:陈金强(镇委委员)

副主任:黄锦坤、杜文华

11.文化、宣传

宣传委员:陈金强(镇委委员)

    长:赖伙旺

12、档案室

管理员:叶熊生

保密员:彭华明

13.接待办

    任:叶熊生

工作人员:林柏英、朱金爱(临工)

14.财务室

总 财 务:陈志泉

总 会 计:王桂成

㈣人员分工:

曾庆耀(镇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分管党政办全面工作;

利萍(副镇长、党政办副主任):分管妇联、团委、工会、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政办日常事务、组织协调等;

陈金强(镇委委员、党政办副主任):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文化、宣传等部门工作;

唐之艺(镇委委员、党政办副主任):分管组织、人事、老干、武装工作;

黄锦坤(“三定方案”中的党政办主任):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上传下达或领导交办各项工作的落实及协调各办公室工作,同时协助镇党政班子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宜居办公室

㈠工作职责:

1.负责镇、村国土规划、绿道建设、旧村改造、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农民生活设施建设,协调做好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环保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2.承办辖区内私人住宅和建筑面积在3000及以下、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下的私人企业或民营企业建设工程的报建、报监、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3.承办核发镇、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

4.承办环境影响登记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排污证发放的初审、排污费征收、环境污染事件调处、排污单位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

㈡组成人员:

  任:曾庆耀(镇委副书记)

副主任:叶桂强(镇委委员、副镇长)

  民(镇委委员)

  员:廖志勇、冯植章、陈水金、余炳权、苏国云、曾志鹏。

㈢归口部门:

1.国土资源管理所

  长:廖志勇

2. 村镇环保和规划管理所

  长:余炳权

副所长:刘惠邦

3. 环卫办

  任:苏国云

  员:冯植章、陈水金

4、安监所

  长:曾庆耀(镇委副书记)

副所长:刘惠邦

  员:曾志鹏

㈣人员分工:

曾庆耀(镇委副书记、宜居办主任):负责宜居办全面工作;

叶桂强(镇委委员、副镇长、宜居办副主任):协管宜居办;

  民(镇委委员、宜居办副主任):协管宜居办;分管工业、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农业经济办公室

㈠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农、林、水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扶持发展农村经济,指导农业生产,大力发展“三高”农业,同时做好矿山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扶持、指导林业生产,依法管护、使用林木,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以及做好森林防火等工作;抓好水利建设,监督依法用水。承办水事违法的初步审查、上报和应急处理,以及处理后的监督实施;承办经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疫防疫监督管理,核发合格证明;承办农村安居工程项目、“大禹杯”专项资金项目、智力扶贫生资格确认初审工作。

2.实施党委、政府在经济方面的决策,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圩镇各单位,协调抓好税收、粮食入库工作和生猪市场管理;负责财贸的其它有关事务,协调银行、信用社做好金融管理工作;承办审核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融资等非政府性资金投资1000万元以下鼓励类企业项目。

3.负责工业、农业、林业的计划与统计工作。

4.其他事项

㈡组成人员:

  任:潘泽标(镇委委员)

副主任:叶秋汉(副镇级干部)

  员:练振业、练爱斌、江炳炎、廖新玲、练金生、刘燕培、莫锐锋、曾仲英

㈢归口部门:

1、农业水利站

  长:练振业

副站长:廖新玲、练金生

  员:刘燕培

2.林业站

  长:江炳炎

  员:曾仲英

3、经管站

负责人:莫锐锋

4、统计站

负责人:刘惠邦

  员:江炳炎、练爱斌

5. 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员:廖新玲、欧光天(国土所)、余炳权(村规所)。

6.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员:练振业、莫锐锋、刘燕培

7. 农村劳动力服务中心

  员:廖天生、王桂成(劳动保障事务所)

8. 生猪养殖技术协会

理事长:黄日勇

㈣人员分工:

潘泽标(镇委委员、农业经济发展办主任):负责农业经济办全面工作,分管旅游、体育工作。

叶秋汉(副镇级干部、农业经济办副主任):协管农业经济办;

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㈠工作职责:

整合镇司法所、信访、综治等资源,主要负责法制宣传、社会管治、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接待来访、应急处置、治安防控、司法建设等工作

㈡组成人员:

      任:曾庆耀(镇委副书记兼)

专职副主任:黄鉴源(镇委委员)

            何水强(派出所长)

      员:杜文华、何连英、林  敏、陈建华、邵章金、刘志华、廖中鉴、黄日勇。

㈢归口部门:

1.综治办

  员:陈建华、黄日勇、邵章金、刘志华、

2.司法所

  长:杜文华

  员:何连英、林 

3.信访办

  任:陈建华

4、应急办

  任:曾庆耀(镇委副书记)

  员:陈建华、邵章金、刘志华

5.调解维稳协会

理事长:廖中鉴

㈣人员分工:

曾庆耀(镇委副书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分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面工作;

黄鉴源(镇委委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全面工作;

何水强(派出所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协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五、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㈠工作职责:

1.负责民政事务、优抚、扶贫、救济和五保户、军烈属、复退军人安置及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

2.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承办文化业务受理和初审权,包括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复印打印、出版物发行(书报刊零售)等经营单位的设立申请业务的受理及其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地址、负责人等)、年度核验等的初审等工作。

3.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审批,落实人口计划,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㈡组成人员:

  任:梁  雄(副镇长)

副主任:刘松桂(镇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李建林(镇委委员)

人 员:黄伙坤、廖天生、黄东任、吴肖群、余元佳

吴水连、陈水带、王桂成、许爱连、林国志

赖伙旺、程见益、廖海泉、黄树群、叶勇强

刘浩杰、林开冠、赖伙兰、刘松辉、廖伟达

叶海林、朱丽清、严海珍、刘志标(司机)

廖金强(临时工)、廖忠发(临时工)

㈢归口部门:

1.民政办

  员:廖天生、黄东任、吴肖群、余元佳

2.合医办

负责人:吴水连

3、劳动保障事务所

负责人:王桂成

4.扶贫办

  员:吴肖群、陈水带

5.计划生育办公室

 任:黄伙坤

副主任:许爱连、林国志

  员:程见益、刘志标、赖伙兰、叶海林、刘松辉

刘浩杰、林开冠、廖伟达、赖伙旺、廖金强、廖忠发

6.计生服务所

  长:黄树群

7.计生服务队

  长:廖海泉

  员:叶勇强、朱丽清、严海珍

㈣人员分工:

  雄(副镇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分管财贸、合医、科技、食品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刘松桂(镇委委员、人大副主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分管人大办、“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民政办、扶贫办等部门以及负责教育、侨务、统战、宗教等工作;

李建林(镇委委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计划生育、卫生、药监安全工作;

 

 

     中共云安县富林镇委员会

      2010101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云安区富林镇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粤ICP备10002912号-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
http://dcs.conac.cn/js/20/309/1025/60125454/CA203091025601254540003.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