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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2013-06-07 00:00
来源 : 云安县石城镇安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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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企业、场所: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石城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云安县石城镇安监所

201362

 

 

 

 

 

石城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东莞虎门“5·6”火灾和佛山南海“5·24”火灾事故教训,做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65731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范文龙(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天明镇委委员

  员:全体安监所工作工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

三、整治范围

(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建筑,重要建筑施工工地。

(二)临街店铺;设置在居民住宅或出租屋内,集生产、储存、经营、住宿为一体的场所;从事机动车维修、美容等经营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卡拉OK、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是否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是否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完善全市重点单位档案,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是否畅通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有效措施,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及重点单位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规定。

(三)“三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重点督促小场所进行技防改造,集中整治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中小旅馆重点检查是否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建筑防火、内部装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车道、疏散逃生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配足,并保证完整好用。

(五)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场所内是否违规住人。

五、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卡拉OK、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综合建筑、重要施工工地、“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中小旅馆全部排查一遍并登记造册,摸清本辖区违规住人场所的底数,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搬迁全部违规住宿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提升火灾防控整体水平,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有效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火灾。

六、整治依据

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发布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以及《“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粤府办[2008]22号)为依据开展。

七、整治措施

(一)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全面清查。整治工作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发挥消防安全管理优势,对本辖区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的各类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个开展整治,确保不留死角、漏洞。抽调专门人员,驻村(社区)开展帮扶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干部包片、包街、包宅、包店,限期解决,确保整治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改。要创新宣传方式手段,争取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单位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要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要紧紧抓住单位、场所的法人或负责人,加强正面引导,发动、督促其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住宿的,主动搬出住宿人员。要切实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表扬自查自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场所,曝光措施不力的单位、场所,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三)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整治合力。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建立联查联办和信息通报机制,增强整治工作合力,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凡发现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视情吊销相关证照;对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违法违章搭建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要强化源头管控,建立部门联动的日常监管机制,防止新场所产生新隐患。

(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违法场所和责任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从严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要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防止在整治和执法过程中激化矛盾,引发事端。

八、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5日至69日)。镇政府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制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二)宣传发动阶段(610日至617日)。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和措施,营造整治氛围,发动单位、场所主动开展自查自改。

(三)集中清查阶段(618日至724)。镇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清理搬迁违规住宿人员,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总结巩固阶段725731)。镇政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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