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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 2015-04-23 21:48
来源 : 云安区富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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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7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5日至17日在广州召开。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全会听取了胡春华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讲话、朱小丹同志关于经济工作的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全会高度评价了省委常委会去年的工作。一致认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腐败,切实维护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全会提出,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领导,加快建设法治广东。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明显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牢牢扭住法治这个关键,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和工作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广东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紧紧围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5年,要努力迈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第一步,着力落实好加强地方人大立法能力建设、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提高司法活动透明度、推进普法教育、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10项重点任务。
全会强调,要加强党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全会一致通过以下决定:鉴于朱明国、梁毅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按照党章规定,决定撤销朱明国、梁毅民的十一届省委委员职务,依法递补十一届省委候补委员古伟中、谭泽中为十一届省委委员。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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