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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林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15-04-27 10:17
来源 : 云安区富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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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区委办〔2015〕1号)精神,为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我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群众的诉求有人听、群众的困难有人帮、群众的事情有人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推动富林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要求
㈠明确对象、范围
1驻点工作人员:镇驻村干部、全体村干部。
2、联系对象、范围:所联系村(社区)、自然村的每户群众(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其中,村中的党员、自然村村长、扶贫户、低保五保户、复退军人、退休干部为重点联系对象。
       3、要求:每个村(社区)都要安排1个驻点团队和1个辅助团队。驻点团队由镇领导干部牵头负责,人员包括镇驻村干部。辅助团队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组成,配合驻点团队做好服务联络等各项工作。各村应确定1名镇干部为驻点团队联络员,1名村(社区)“两委”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辅助团队联络员。
㈡明确时间、地点
1、联系时间:每周星期二(如遇节假日顺延)。
2、联系地点:一般安排在村(社区)行政办公楼,部分移民村可根据实际灵活安排。
3、要求:驻点日原则上不得变更,驻点团队成员不得缺席。镇领导干部不得“远程驻班”、“遥控驻班”或找人替代“驻班”,因故缺席驻点日活动的,须尽快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班”。
㈢明确工作职责
       1.宣传政策法规。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涉农惠农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群众领会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指导、引导村(社区)更好地开展工作。
2.掌握社情民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面对面”、“背靠背”听取群众意见建设,全面掌握所驻村(社区)干部群众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信息。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群众意见,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3.联络群众感情。进村入户与群众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
4.解决实际问题。定期跟踪联系特殊群体、重点人群,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发生重大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上门慰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报请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三、工作方法
1.发放“联系卡”。把联系团队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QQ、微信等信息以及联系服务的时间、地点、工作任务,制作成《驻点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卡》;把驻点联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联系服务内容编写成《驻点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公开信》,派发给每户群众,让群众随时随地可以与驻点干部联系。
2.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召开驻点村(社区)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外出乡贤代表和本地“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座谈会,及时听取各类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集中民智,广纳良言;出台重要政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前,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3.分片走访群众。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亲切务实的方式拓宽联系面,团队成员既可在固定的联系点接待群众,也可深入村头田间,与群众打成一片、融到一块,全面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的第一手信息。村(社区)可根据居住区域或村民小组分布情况,合理划分网格,实行条块式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由1名团队成员相对固定联系,确保每年每户村(居)民至少走访1遍。
4.联户定期探访。以深化拓展“机关联系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的“联帮带”活动为契机,实施镇领导干部结对联系3—5户、驻点团队其他成员结对联系1—2户村(社区)贫困户或老党员,定期进行探访,为他们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送帮助。
5.开展“夜访农户”。根据农村群众生活作息时间,利用晚上时间开展夜谈联系活动,具体做到“四访四谈”:即访困难党员和群众,谈他们最需要帮助的事项;访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和务工返乡人员,谈他们对发展的意见建议;访村(社区)“两委”干部,谈村情民情和发展思路;访信访老户,谈信访原因和解决办法。
四、工作步骤
㈠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会和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省、市、区等有关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正确了解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使镇、村两级领导干部上下一心,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各工作团队要在开展联系群众前,深入驻点村,沉到群众中,给每家每户发放便民联系卡,让村民知道驻点干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与村民“聊家常、谈村事、讲政策”,还告知村民有问题反映、有意见建议直接与驻点的镇村干部联系,做到家喻户晓。对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值得推广的好方式好方法,总结出来先进经验。
㈡摸底调查,掌握情况
积极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全面熟悉掌握所驻村(居)委和所挂片(即自然村、组)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人口、特色、优势、存在主要问题等,着重关注“扶贫双到”户、党员,五保户、低保户、退伍及现役军人家庭、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孤儿、精神病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群众,并统一建档立册。同时,要积极做好综治信访维稳信息排查及调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兵等工作,及时掌握民政、国土村建、“三资”(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黄赌毒现象等工作的矛盾隐患信息排查,及时报告镇驻村领导、镇综治维稳中心和镇相关线口部门,并要主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处。
㈢完善制度,建立台账
各团队成员要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建立联系群众事项登记台账。一是建立驻点日志制度。驻点团队要制定联系群众明细表,对联系对象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备案。驻点团队成员要撰写民情日记,准确记录每次驻点联系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户的具体情况。二是建立问题台账制度。对每周联系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门别类建立联系情况一览表,形成具体问题台账,由驻点团队领导签署处理意见,于每周五前送镇党委书记审阅。三是建立驻点工作会议制度。村(社区)“两委”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研究落实村(社区)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镇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驻点联系工作过程中群众提出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可邀请挂钩联系镇的区领导干部参加。四是建立问题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公开处理结果,通过村(社区)公开栏等途径向群众反馈。
㈣驻点联系,落实制度
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主要目标,建立镇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和镇(乡)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实现联系群众工作程式化、长效化和实效性。镇工作组成员分头到联系点开展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每位成员每周不少于1次到联系点,深入村(社区)、自然村听取意见和建议,走进群众家庭开展联系走访;工作组中的“两代表一委员”在本职岗位上设立代表联系点,长期面向村(社区)、自然村等基层群众收集社情民意;村两委干部协助工作组成员做好到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的安排工作,做好代表联系点的建立和相关协调工作。每个工作组应在1年内完成联系范围内所有家庭和单位的入户走访工作;每个工作组要求每两周召开1次联席会议,根据收集上报的社情民意,进行综合分析,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理清工作思路,研究措施对策,以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工作措施
落实责任
落实镇党委的主体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驻点联系工作第一责任人,镇领导干部是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直接责任人;落实村(社区)党组织的承接责任,要树立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不是包办村(社区)“两委”工作的意识。
严肃工作纪律
镇工作组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建立健全请假制度、考勤制度。团队成员因事请假的,须向挂点领导书面请假并获签名批准,对无故缺勤2次以上的,进行通报批评。因上级工作任务或会议安排等导致缺勤的,要另行安排时间“补班”。要摸清联系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做到联系工作有方向、进村入户有目的、解决问题有实效,保证联系群众工作的次数和质量。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时,要控制进村入户的人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做到不扰民、不泛交、不增加农户负担。各工作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协调处理上报的各类群众问题,防止推诿扯皮,耍太极,把责任转移或假接在其他工作组身上。
抓好督促考核
成立四个督导组,加强对驻点联系工作的督查落实及其评价工作。镇纪委、组织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驻点联系工作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驻点联系工作列入镇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驻点联系工作不力,解决问题不及时引发重大事件的,镇纪委、组织办要按照组织程序和规定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㈣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镇领导干部驻点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氛围。注重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联系服务群众的好做法,不断完善镇领导干部驻点联系工作制度,防止驻点联系工作简单化、走过场,防止把驻点联系工作变成仅仅是为了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访求的接访活动。要大力营造亲切和谐的工作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驻点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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