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富林镇“玲珑子母灯”被列入广东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富林镇最有名的玲珑子母灯老艺人卓铭坤介绍,玲珑子母灯制作是多种民间工艺的统一,它集结扎、制模、编织、雕刻、剪纸、书画等多种手工技艺于一身。其多变的雕刻、流畅的线条、逼真的造型、鲜艳的色彩,带给人们极强的视觉冲击。玲珑子母花灯以竹做主体框架,手工彩画纸做装饰。通过剪、折、贴、画画等工艺,画面人像均为立体而通透玲珑,且在主体花灯上方加一大于主灯的华丽的六角开灯盖,在灯盖的六角分别再垂吊一装饰美丽的小花篮,流苏飘逸。在主体花灯、灯盖和小花篮的周边或转角处均有花鸟虫鱼的镂雕及故事人像,主灯下亦有一漂亮的小花篮,全灯均装饰有金碧辉煌的小巧玲珑的风铃状装饰,手工技艺非常精湛,技术高超,故名玲珑子母花灯。
富林“玲珑子母灯”的流行兴盛源远流长,至少可以追溯到明朝以前。据康熙版《东安县志》“风俗志”载:“上元日,生子之家于祖堂、庙、社张挂花灯。亲族以礼至贺,延之宴饮。各处笙歌鼓乐,饰故事人物,秉烛夜游,曰:“闹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