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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程序
发布时间 : 2015-05-08 00:00
来源 : 都杨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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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程序

 

一、常规报销程序

受惠居民→凭住院(门诊)诊断证明书、收费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到村委会填写城乡居民医保呈批表→送镇医保办审核→送云安区基金局审批。

注:

1、受惠人病愈出院(或医疗终结)其医疗费用由个人垫支,并向医院索取住院(门诊)诊断证明书,收费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2、受惠人出院后三个月内带备住院诊断证明、收费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城乡居民医保证、缴费凭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申请报销。

3、当年的特定门诊有效期至次年3月。

二、即时报销程序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入住定点医院→填写即时补助审批表,入院医生加诊断意见→定点医院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办出院手续时一并办理补助(云安区基金局复核)。

注:病人入住医院时,需带城乡居民医保证、缴费凭证、户口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领身份证者凭户口薄核实)。

 

都杨镇城乡居民医保办办公地点:云安区都杨镇麦洲圩镇政府大门左边

    联系电话:0766-8281297

 

附件: 2015年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所需资料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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