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办事程序
一、林业行政处罚的权限、依据和程序
1、权限:(见云城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3、程序: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除简易程序外,必须按一般程序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归纳为:
(1)立案。
(2)全面、公正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制作笔录。
(3)案件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4)送达与执行。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罚人,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林业行政处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听证程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二、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据和程序
(一)申请依据
1、林木采伐申请表
2、山林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
3、山林租赁合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
4、上年度有林木采伐任务的,必须提交上年度伐区验收证明材料。
5、林木采伐规划设计书
6、采伐征占用林地上林木的,必须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生态公益林(水源林、水土保持林、保护小区)的采伐,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按有关规定报批。
(二)办理程序
申请(个人申请,到林业站填写申请表)→村民委员会审批(签名、盖章)→林业站现场审核(签名、盖章)→林业局审核(负责领导现场审核,班子通过后签名、盖章)→区审批(区分管副书记、副区长审批)
都杨镇林业站联系电话:828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