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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5-06-24 11:08 文档来源:云安区民政局 查看次数:2168 【字体:

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度,在云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民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落实底线民生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作风建设、灾害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基层政权、优抚安置等重点工作,统筹规划推进其他各项民政工作。一年来,局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全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一部分: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局机关作风建设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从今年2月至9月,区民政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整治“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

二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做到领导示范带头学习、紧贴实际深化学习和多措并举促进学习。落实“8个”规定动作。

三是广泛调研,听取意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共梳理出工作作风、工作推进、服务基层等意见建议69条,其中纳入班子“四风”方面存在问题18条。

四是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局班子及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特别是把干部群众反映“四风”方面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813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是立言立行,推动整改。一方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改的马上改,以体现活动成效。另外,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和建章立制计划,以及个人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项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区分。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着力增强底线民生保障能力

㈠着力抓好防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今年,我区发生了冰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区受灾人口26295人,紧急转移安置955人。因灾死亡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61.4公顷,绝收面积90.2公顷;倒塌居民住房2255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67.33万元。灾前,我区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区减灾委联合各职能部门在六都镇开展防灾减灾现场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并组织干部群众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同时,组织各镇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以将灾害损失减至最低程度。灾情发生后,我区迅速开展救灾救济和灾后复产工作,全区共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资金158.2万元,发放冬令救济物资10060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530人;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农房保险理赔工作,全区因灾获农房保险理赔128048.12万元;开展灾后重建家园工作, 22户“全倒户”已全部竣工。

㈡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至今年9月底,我区应急避难场所全面建成,并通过了省、市的验收。区应急避难场所位于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永安大道云安中学旁,在原云安中学运动场边的基础上进行修建,综合利用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饭堂和运动场等设施,实行资源共享。

㈢完成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把位于云安区鹰山路的六都社区建成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社区内成立了防灾领导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设置了宣传牌,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等。今年8月底前,申报工作全面完成,目前正待国家民政部审批。

㈣着力抓好低保工作。至今年12月底,全区有低保对象35678553人,其中城镇低保72109人,农村低保34958444人。今年1-12月,全区共发放低保金1634.74万元。一是开展低保核查。组织多批次工作人员会同各镇进村入户核查低保对象,今年共新增低保对象3631061人,核减低保对象5441610人。二是落实低保救助自然增长机制。根据《云浮市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求,从今年8月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1日起起执行,城镇低保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90元,补差水平由242元提高到340.7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185元提高到250元,补差水平由128元提高到152.81元。

㈤落实五保救助工作。至今年12月底,全区有农村五保对象2122人,其中集中供养187人,散居供养1935人。今年1-12月,全区共发放五保经费1388.82万元。根据《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的要求,从今年4月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1日起执行,集中供养五保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每人每月增加50元;散居供养五保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6元,每人每月增加51元。

㈥加强孤儿救助工作。至今年12月底,全区有孤儿80人,其中集中供养19人,散居供养61人。今年1-12月,全区共发放孤儿养育金79.31万元。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云浮市民政局转发关于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今年4月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从201411日起,我区按每年不低于7.9%的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率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救助标准由原来1000元提高到1150元,分散供养孤儿救助标准由600元提高到700元。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今年1月,我区进一步完善了《云安县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救助程序进一步简化,在区内医院住院的低保、五保对象可以直接在医院减免救助金;扩展了医疗救助范畴,把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同时,提高了救助比例,从原来“个人自付部分的40%”调整为“个人自付部分的70%”。今年1-12月,全区共开展医疗救助(含医保)14982人次,资助金额222.58万元。

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今年,为全区低收入群众(低保、五保、孤儿)11325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65.33万元。

三、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升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发展水平

㈠完成云安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云安福利服务中心于20134月进行了二期工程建设,新建敬老院综合大楼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大楼。二期工程建筑面积6678平方米,投资2010万元,于今年6月初建成。二期工程建成后,云安福利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达11628.1平方米,可设置床位465

落实老龄工作政策。积极开展敬老宣传月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参加敬老、助老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敬老观念。组织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敬老文明号”活动,区公安消防大队荣获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从今年7月起,百岁老年长寿保健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50元。至今年12月底,全区有80周岁以上困难高龄老人775人,百岁老人27人。今年1-12月,发放80周岁以上困难高龄老人津贴9.3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6.27万元,发放 “老年人优待证”2500个。

落实政府资助老年人及低保对象投保工作。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政府资助老年人及低保对象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8月,我区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全体低保对象共31614人纳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区财政安排资金26.35万元。

㈣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今年,完成了高村镇高村村、六都镇六都村、镇安镇幌伞村、石城镇上洞村、富林镇寨塘村、南盛镇桐岗村和前锋镇矮岭村共7个村的农村幸福院建设,共争取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21万元;争取市级福彩公益金也资助20万元开展白石镇石底村委长冲村和富林镇高一村委下坪岗村的农村幸福院建设,相关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

㈤进一步强化殡改工作。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推广树葬;加强公益生态墓地建设,全年共报建8座公益生态墓地,已经完成选址,部分正在建设中;落实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12月共减免丧葬费用27728.2万多元;落实遗体火化工作,112月火化遗体1988具,火化率100%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和“先救治、后救助”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及宣传教育服务。1-12月,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6人。

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1-12月,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3496对,其中结婚登记3043对,离婚登记518对,补领登记377对。

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以及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的监管,严格审批手续和程序,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1-12月,全区共办理收养登记24件。

㈨积极开展社会慈善工作。大力加强社会慈善事业的宣传,广泛开展慈善募捐资助活动。今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和助学捐款活动,全区社会广大干部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踊跃捐款,积极参与,形成了“乐善好施”的社会氛围。今年1-12月,区慈善会共接收各类慈善捐款270.7万元,其中“6.30”扶贫捐款135.4万元,助学捐款80.3万元,其他各类捐款55万元。资助帮扶对象17557347人。

四、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着力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㈠平稳圆满完成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在全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播放宣传片200多次,编印简报6期,拉挂横幅30多条,张贴标语960多张,派发宣传单3000多份,出动宣传车26次,举办培训班1期。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参与换届选举的意识。到今年4月底,全区120个村(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出两委干部564人,其中女干部132人。群众参选率达95%,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3%,交叉任职率达90%一肩挑比率达91%,各项数据均比上一届有所提高。

㈡清理规范村级组织牌匾。今年下半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规范全区120个村(居)委会办公楼牌匾工作,到10月底,全区120个村(居)委会完成了办公楼牌匾的清理规范工作,村、社区“两委”组织及其机构牌匾、制度牌匾、荣誉牌匾、宣传牌匾等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悬挂。

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全区120个村(居)委按《广东省村务公开“统一”模式》实行了村务公开,并按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另外,投入1.5万元重点抓好六都村、留洞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到12月底,全区有40个村、3个社区居委被省民政厅命名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村(社区)”,另外有10个村已向省提交申报材料。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按照省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要求,今年,争取市财政资金6万元,重点抓好六都镇大河村委、高村镇六马村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工作。

推进“双强双促”工作。今年争取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万元,在六都白沙糖社区、石城镇上洞村委实施“双强双促”计划。至今年12月底,全区已落实六都镇下四、黄湾村委,富林镇寨塘村委,镇安镇下围村委等10个村委“双强双促”工作计划,共投入资金110万多元。

㈥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到12月底,全区有社会组织77个,其中社会团体6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今年1-12月新增社会组织8个。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参检率80%。二是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数据,全区77个社会组织实行网上系统登记。三是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社会活动。在社会组织开展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在行业协会开展法人治理活动,以及开展社会团体收费检查等。

五、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和区划地名工作,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

㈠继续强化双拥工作。积极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在春节和八一期间慰问市、区驻军和武警官兵,送上慰问品及慰问金共73万元;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区有15个单位与区武装部、区消防大队建立了军民共建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和科技拥军等共建活动;以祭奠革命先烈活动为契机,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增强爱国观念,强化忧患意识;全面落实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家属工作政策,为国防建设提供坚强的后盾;加强困难退伍军人的帮扶工作,切实解决住房、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全年共帮扶困难退伍军人9人次4万多元;配合区武装部落实征兵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征兵计划任务。

㈡落实优抚政策。12月底,全区现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73人,其中三属20人,复员军人93人,伤残军人33人,病退军人24人,五老人员24人,参战参核人员469人。1-12月,共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552万元。一是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从2014101日起,烈士家属的抚恤补助标准为每月1398元(含15元门诊费);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标准为每月1208元(含15元门诊费);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009元(含15元门诊费);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521元(含10元门诊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62元(含10元门诊费);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21元(含10元门诊费);农村籍60岁以上退伍军人按每年兵龄每月15元发放。二是做好全县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的身份核定工作。目前,已核定参战参核人员469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1007人,并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三是积极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年共资助困难优抚对象171人次,资助金额22万多元。四是为全区594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4.9万元。

㈢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一是做好今年退伍兵的接收工作。到12月底,共接收退伍兵71人。二是做好去年复员、退伍兵的安置工作。去年共接收退伍兵64人,全部选择自谋职业,并按省政府关于“自主就业城乡户籍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退役士官每多服一年,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发5%”的要求,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和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金95万多元。同时,为义务兵家属、适优对象发放优待款144万元。三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退役士兵35人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㈣落实区划界线地名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工作,对全区各镇的界线进行检查,并与有关镇签订了界线管理协议,完成了界线界桩的联检工作。继续完善各镇街道标牌的命名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高村、白石、富林、石城等镇的街道标牌设置工作,并对部分建筑物(住宅小区)进行了命名。

六、其他工作

扶贫开发“双到”、纪检、计生、财务、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及工青妇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2014年度,区民政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度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局机关及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工作政策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任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联系基层不够,对基层一些工作的开展了解不深。

第二部分: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继续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总体水平。

一、坚持建制与教育并行,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

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在建章立制环节还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的,要加快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使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有制度不断创新发展。在抓好建章立制的同时,要继续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增强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示范带动,深入联系基层、联系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㈠继续完善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完善灾害救助保障措施,加强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加快完善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点网络和物资紧急调拨与配送体系;二是完善灾害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制度。完善救灾捐赠工作规程,建立健全款物管理使用公开制度;三是提高防灾减灾综合服务能力,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四是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修订完善各级应急工作预案;五是继续做好农村特困户、冬令春荒灾民的救助工作。

㈡加强低保五保救助工作。强化低保五保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完善低保五保信息录入工作;继续加强低保核查工作,巩固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重点落实低保五保救助自然增长机制,城镇和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从335/月和150/月分别提高至374元和172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严格低保五保申请审批手续和程序,确保低保五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㈢落实孤儿保障工作。落实孤儿救助增长机制,2015年集中孤儿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240元,散居孤儿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760元;完善孤儿信息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大行动”项目;落实好孤儿教育救助工作,保障适龄孤儿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孤儿助学工程有关工作。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㈠突出抓好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抓好区福利服务中心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各镇列入修缮计划的敬老院要完成年度修缮任务,富林镇要加快新敬老院建设进度;要加强区福利服务中心和敬老院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快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缓解管理服务人员匮乏矛盾;大力加强敬老院养老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精细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满足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基础上,积极为农村其他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㈡重点抓好农村幸福计划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意见》(民发〔201235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福〔20126号)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托村民集体及乡镇现有的公共服务场所,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设施资源改造建设一批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娱乐活动、日间照料及托养服务。2015年,重点完成白石镇石底村委长冲村和富林镇高一村委下坪岗村的农村幸福院建设。

㈢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全区普遍展开,在农村加快发展。继续在城乡社区新建和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家庭服务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带动和提升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㈣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宣传,重点宣传有关老年福利政策,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意识;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事业,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措施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政策;落实困难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及时发放高龄补(津)贴,根据市的要求,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

㈤着力推进殡改工作。在巩固现有殡改成果的基础上,加大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和非法丧葬用品经营的力度,积极落实省“祥安计划”,加快生态公益墓地建设,切实减轻广大群众的负担,加快形成科学文明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落实我区20102020年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规划。

四、坚持稳步发展,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权工作

㈠切实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按照省民政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六都镇六都村和石城镇留洞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跟踪落实2014年已申报的10个村的创建工作。

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基层自治机制,规范村级理事会议事规则,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社区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指导,强化督查,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抓好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㈢继续落实“双强双促”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实施“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的要求,推动村(居)委会在职能事务、规章制度、阵地建设、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五方面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居)委会自治职能和服务功能,夯实村(居)委会在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的基础。重点完成六都白沙糖社区、石城镇上洞村委“双强双促”任务,推动其他村(居)委“双强双促”工作的开展。

五、坚持稳定大局,不断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㈠深入开展双拥活动。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优抚对象的慰问工作;坚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广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配合部队切实做好军事演习、训练和重大军事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云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地名普查组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此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从201471日开始,到20186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47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度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51月至2017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20177月至2018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报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结合我区实际,2015年主要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地名普查工作。

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2015年,重点做好云安撤县设区后的界线勘定工作,加强市、县、镇三级界线的勘定与联检,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㈣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稳控工作。重点是完善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随时掌握动态,积极做好上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掌握政策,加大解决复退军人生产生活困难的力度,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㈤全面落实优待抚恤工作。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的发放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切实做好评烈、评残工作。

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返乡接待工作。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技能培训,探索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依法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做好军队伤病残退役人员安置工作。

 

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        

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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