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上半年,区民政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2015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情况
(一)着力抓好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
1.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我区城镇低保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20元,补差水平由343元提高到380元,其中城镇“三无”人员的救助标准按农村散居五保541元供养水平救助;农村低保标准由250元提高到280元,补差水平由153元提高到180元,并从
2.完成农村五保提标工作。我区农村散居五保供养标准由496元提高到541元,农村集中五保供养标准由600元提高到650元,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并从
3.完成孤儿提标工作。从
(二)切实抓好灾害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
1.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云安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
2.强化落实低保五保孤儿救助工作。到
3.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共落实医疗救助(含医保)1139人次,救助金额125.4万元。
(三)进一步强化落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着力提升区福利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云安区福利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云浮市云安区福利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安装了视频监控、防护栏等设备设施,强化安全管理;结合不同服务对象,组织实施分类管理,并通过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中心发展新路子,通过兴办种养项目,努力实现中心开源节流,以院养院。
2.加强全区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云安区民[2015]21号)、《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安区民[2015]22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云安区社会福利机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区民[2015]29号),会同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对全区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推广树葬;继续推进公益生态墓地建设,上半年在建公益生态建墓地9座;落实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上半年共减免丧葬费用122人22.4万多元;落实遗体火化工作,上半年共火化遗体987具,火化率100%。同时,自今年5月1日起,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卫计、民政、公安等部门关于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启用新式死亡证明,严格遗体火化办理流程。
4.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人,接回本地外流人员2人;办理婚姻登记1933对,其中结婚登记1432对,离婚登记279对,补领结婚证212对,补领离婚证10对。办理收养登记4件。
(四)进一步创新发展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积极推进村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及双向考核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村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及双向考核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区成立了以区领导为组长的云安区镇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对双向考核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同时,区民政局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以镇安镇河西村委和幌伞村委,白石镇西圳村委3个村委作为双向考核工作试点单位。目前,已制定《云浮市云安区村(居)公共服务事项准入试点实施意见》报区政府审核印发。
2.抓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全区114个村(居)委按《广东省村务公开“统一”模式》实行了村务公开,并按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更新。截至上半年,全区有40个村、3个社区居委被命名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村(社区)”。目前,仍有10个村正在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活动。
3.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按照省 “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要求,上半年,争取市财政资金6万元投入到六都镇大河村委、高村镇六马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了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工作。
4. 大力推进“双强双促”工作。落实“双强双促”资金45万元,抓好完善六都白沙糖社区、六都镇下四村、富林镇寨塘村、白石镇西圳村等10个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石城镇上洞村和富林镇界石村2个村“双强双促”建设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实施中。
5.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下拨建设资金8.1万元用于村(社区)公开栏合并、新建、扩建、改造、修缮、翻新等工作,并将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
6.加强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落实中央和市级资金共44万元,推进六都光明、白石东圳、镇安西安等10个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目前,各村幸福院建设进展顺利,已基本能提供文化娱乐、助餐、日间照顾、临时托养等老年日间照料服务。
(五)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和区划地名工作。
1.加强涉军维稳工作。及时做好优抚对象补助发放工作,全区共有各类优抚对象1297人,上半年共发放抚恤经费259.6万元,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认真排查全区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等涉军对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涉军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掌握不稳定人员的思想动态,通过慰问等多种途径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在政策范围内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消除不平衡情绪。同时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全力预防和制止了集体访、越级访等信访事件的发生。
2. 落实退伍兵安置工作。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已登记人数70人,登记率达98%。
3. 抓好界线界桩勘定和联检工作。分别与云城、郁南、新兴、罗定4个县(市、区)制定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并召开联席会议,完成2015年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全区各镇开展镇级界线的联检工作。我区行政区域调整后,共有2个县级三角点、4条县级界线、1条镇级界线需要重新勘定,目前我区已完成2个县级三角点、4条县级界线的勘定工作。
5. 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成立了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云浮市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印发地名普查资料114份进行广泛宣传,全力做好地名普查有关准备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各项民政工作特别是一些重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进展不够理想;二是区福利服务中心管理还不够规范,一些配套设施还要继续完善;三是各镇敬老院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存在,还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列入区委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还没有全面完成,还要继续抓好落实。
二、201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要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民政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既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一)要继续抓好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已列入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或文件,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准备好相关工作。
(二)大力推进村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及双向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工作的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要抓好政策文件的出台。结合我区实际,待《云浮市云安区村(居)公共服务事项准入试点实施意见》出台后,继续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制度,逐步建立起乡镇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机制。二是要抓好试点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对双向考核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并组织与其他兄弟县(市)的交流探讨,增强做好双向考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建立区、镇、村三级协调联动机制。双向考核工作涉及范围广,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各尽其职、各施其责、相互配合。四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目前正处于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政中心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防灾政策知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灾意识,提高群众灾害自救互救能力;二是要加强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制定相关灾害防御措施,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强化责任,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员、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继续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确保灾情信息的畅通。
(四)继续抓区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切实抓好中心零星工程项目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入住率。
(五)加强做好福利机构安全工作。继续加大对敬老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安全的检查力度,指导各镇、各福利机构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制度;会同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指导督促各镇、各福利机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建立定期安全报告制度;指导各福利机构规范内部管理,严肃整顿脏、乱、差等不良现象,切实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六)抓好镇级界线联检工作。10月底前完成镇级界线(云安都杨线)的勘定工作,并督促各镇尽快开展2015年镇级界线联检工作,协助制定界线联检方案、召开界线联检会议,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的年终考核。
(七)依法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着力化解各项矛盾纠纷。切实抓好低保、五保、孤儿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社会底线民生工作,保障困难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夯实基层自治水平;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增强国防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信访工作,着力化解民政事业各项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