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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富林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09-02 15:06
来源 : 云安区富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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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委〔2015〕15
 
印发《关于开展富林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党支部
现将《关于开展富林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委员会
                   2015年8月3
关于开展富林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粤纪发〔2015〕3号)以及《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纪发〔2015〕15号)和云安区纪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制订关于开展富林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下称“排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推动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等重大决策,加强对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监督检查,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从严从重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事件或造成其他不安定因素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等问题,切实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排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领导机制。富林委成立由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陈伟权同志任组长,镇委委员、镇纪委书记陈金强任副组长,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任成员的富林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排查工作由镇纪委负责排查工作的落实和综合协调。 
 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
(二)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
(三)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
(四)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危房改造、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
 (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违反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线索。
    四、工作部署
(一)线索摸排方面。
      1、日常工作党支部应于每月5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摸排工作,梳理若干重点问题,以党支部为单位制定总表,连同确定的重大线索目录、线索登记报告表及线索移交表一并上报镇纪委。
      2、镇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进行专项集中检查,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对全镇各党支部全部核查完毕,从2015年7月开始,分季度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安排:2015年7-9月山草村、东路村、高二村、民主村;2015年10-12月高一村、界石村、南洋村、云舍村;2016年1-3月寨塘村、云利村、元眼围村、河邦村;2016年3-6月马塘村、庙山村、南浦村、富林社区。具体工作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案件查办方面。镇纪委要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协调力量,将力量集中到查办案件上来,集中到对“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的调查处理上来,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要坚持抓早放小、严查快处、边摸边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追究纪律责任的要及时上报区纪委,特别对一些涉及政策性、安全性和历史遗留性问题的线索,要讲大局、讲原则、讲程序、讲纪律,确保办成铁案和“明白案”。
   (三)汇总报道方面。镇纪委要定期总结排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区纪委汇报,重大特别是涉及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情况应一事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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