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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民政局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7-02-23 11:31 文档来源:云安区民政局 查看次数:2059 【字体:

云安区民政局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及

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区民政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年度民政工作目标任务。

201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我区“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全面完成

1.完成城乡低保救助提标工作。从201611日起,我区城镇低保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85元,补差水平由380元提高到418元,其中城镇“三无”人员的救助标准按农村散居五保586元供养水平救助;农村低保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35元,补差水平由180元提高到190

2.完成五保供养提标工作。从201611日起,我区集中五保供养标准由人月650元提高到700元,分散五保供养标准由人月541元提高到586元。

3.完成孤儿救助提标工作。从201611日起实施孤儿供养新标准,集中供养孤儿由人.1240元提高到1340元,分散供养孤儿由人.760元提高到820元。

4.落实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和住院医疗救助比例。全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达到2178元,住院医疗救助比例达70%,全年共落实医疗救助4369人次614.24万元,其中门诊救助2203人次117.27万元,住院救助2166人次496.97万元,资助购买合医10462151.73万元。

(二)防灾减灾救灾和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

1.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增强。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积极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全年落实农房保险理赔金额30.1万元,购买农房保险29.2万元;继续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41.3万元;积极开展并完成了石城镇茶洞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强化灾害应急处置,严格执行灾情信息2小时初报和24小时零报告管理制度,做到查灾及时,核灾准确,报灾迅速,救灾到位,全年全区受灾人口10390人,紧急转移安置3141人,因灾倒塌居民住房720间,下拨救灾款和家园重建资金70.31万元和15.15万元,有6户全倒户家园重建已竣工,全年采购救灾物资135万元。

2.低保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不定期组织区、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村(居)干部对在册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坚决查处和整改“指标保”、“人情保”、“维稳保”“个体保”等问题,严格把好申请入保对象的审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低保靶向精准专项核查和整改工作,落实扶贫攻坚兜底性政策;加强低保管理信息录入工作,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到今年底,全区现有低保对象36178377人,其中城镇低保93124人,农村低保35248253人。全年新增低保5781241人,核减低保328966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887.24万元,发放春节慰问金33.42万元。

3.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升。落实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供养经费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今年底,全区现有五保对象1908人,其中,集中供养185人,散居供养1723人。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1524.54万元。

4.孤儿救助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落实了孤儿救助标准增长机制,到今年底,全区有孤儿71人,其中集中供养11人,散居供养60人。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81万元。

5.临时救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云浮市实施〈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细则》《云浮市云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全年实临时救助困难家庭25620.8万元。

(三)福利事务和慈善工作有新的发展

1.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投入130多万元抓好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富林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及富林镇社区居家养老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强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镇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民政服务机构汛期安全管理、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落实敬老院安全改造资金60万元,目前,完成了六都、高村2间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工程。积极推进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工作,构建了以区福利服务中心为主体,与各镇敬老院一并以“打包”的形式的社会化改革方向,目前,有关工作正在相商接洽中。

2.切实做好老年人福利工作。全年共发放老年人津贴137万元,核发老人证400多个,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低保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6万元。

3.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201611日起,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全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人,全年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9万多元。

4.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全区纳入低保、五保救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873人,临时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0.8万元,接送回乡的外出流浪乞讨的精神障碍患者(疑似)6人。

5.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年共火化遗体1915具,火化率100%,政府免费提供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192.7万元;兴建公益性生态墓地5座,完成了2017年报建的3座公益墓地选址;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月,大力倡导绿色殡葬,引导群众丧事新办。

6.开展“和谐婚姻”建设。争取省级资金投入20万元全面落实“和谐婚姻”建设项目,按照省的标准和要求,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改造与提升,更新及购置了一批办公设备设施,并对婚姻登记办公场所进行了适当改造,逐步实现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3190对,其中结婚登记2364对,离婚登记486对,补领婚姻登记340对。

7.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今年新增社会组织5家,全年共登记在册社会组织80家,其中社会团体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家。依法开展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参检率100%建立了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实现社会组织“三证合一”。

8.扎实推进慈善和残疾人福利事业工作。深入开展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扶贫济困资金110多万元,并全部用于扶贫“双到”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区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条件4414人,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07.1万元。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1.城乡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选定了白石镇西圳村、云磴村,镇安镇河西村、幌伞村、南安村、永丰村,富林镇高一村、寨塘村、云利村、庙山村等3个镇10个村作为我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镇村,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目标要求,构建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开展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现村务公开率100%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建设资金156万元。组织开展了云安区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验收工作,得到了省的充分肯定。开展社区协商示范创建工作及社区减负专项行动,推进村(居)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厅等载体和议事会、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制定村(居)委会工作职责清单和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目录。开展镇安镇河西村“基石计划”项目,落实省扶持资金30万元。落实省福利彩票公益金60万元,在镇安镇、富林镇推进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做好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举办村干部换届培训班,开展换届选举重点村、难点村调查,实行一村一册,研究制定应急预案。

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着力推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工专业人才为依托的“三社联动”计划,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工组织。在区福利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在镇安镇河西村委开展以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志愿服务活动。

(五)双拥优抚安置和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加强

1.着力抓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抚恤补助政策,从2016101日起,烈士家属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1934元,病故军人家属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1646元,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1309元,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671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792元,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531元,农村籍60岁以上退伍军人按每年兵龄每月25元发放。全区现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656,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资618万元。二是做好全区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配备专人携带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便携式数据核查及信息采集终端入户到各优抚对象家中进行年度审核。全年已审核各类优抚对象1231人,核查率达100%,并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三是为全区670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727.2万多元。四是积极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年共资助困难优抚对象150人次,资助金额18万多元。五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74人,其中士官14人。去年退伍的55名退役士兵均选择自谋职业,全年共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和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金102万多元,为义务兵家属、适优对象发放优待款135万元。

2.切实加强涉军维稳工作。制定了涉军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村(居)三级稳控网络,对重点涉访对象实行跟踪布控,建立了重点涉访对象名册。对全区退役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更新完善信息,分门类别建立帐册,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退役士兵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稳定意识,自觉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排查全区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等涉军对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涉军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积极做好上访人员的接访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有部分“两参”退役人员多次会同其他县(市、区)参战退役人员到省、市上访,要求提高生活待遇;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会同罗定、新兴部分退役人员到市上访要求认定为参战人员等。如今年1010日上午,罗定、新兴有部分退伍军人串联我区部分退役人员集中在市民政局门口,要求认定为参战退役人员、享受生活补助。接报后,我局迅速会同区政法、公安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接访,在了解上访诉求后,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的升级。

3.着力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完成了2016年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制定“平安边界”实施方案和宣传活动方案,建立区、镇联络员制度,深化平安边界宣传活动。同时,会同各镇进一步完善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镇级界线联检报告等相关资料。会同新兴、郁南、罗定等民政部门完善三交点勘界资料的整理。二是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阶段性工作。全年已完成地名普查任务的80%,收集农村居民点地名条目1457条,收集专业类地名条目843条,已完成整理录入813条。

(六)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责任主体的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政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堵塞资金管理使用漏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全年全区民政事业健康稳健发展。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工作中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想办法不多,欠缺创造性思维。如公益生态墓地建设开展缓慢,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效果不够明显等。

2.争取落实项目不多。针对一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个别镇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充分,没有主动上报争取项目,有些镇一年没有上报争取一个项目,更有甚者对已争取落实的项目产生怨言,工作缺乏主动性。

3.争取领导重视不够。从一些工作的落实情况可以反映出来,有些镇民政办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工作开展较好;有些镇民政办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力度不够,工作局面难以打开。

4.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人手均不足。民政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工作服务内容越来越细,目前大部分乡镇政办人员比较薄弱,而且还兼负镇的其他工作,加上民政工作经费比较欠缺,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建设人民满意民政为目标,抓项目、打好民政工作基础,惠民生、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促规范、推动民政工作有序开展,保稳定、维护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抓好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民政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的新提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实现,为促进我区和谐、稳定继续做出努力和贡献。

一、着力抓好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增强底线民生保障能力

(一)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着力抓好冬春灾害救助工作,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救助能力建设,规范救灾物资仓储管理,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加快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加强灾情信息收集、会商、评估,规范灾情报送;健全救灾捐赠工作机制,开展减灾救灾志愿服务,提升减灾救灾社会动员能力;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的防灾抗灾救灾演练。

(二)扎实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研究提出2017年民生实事事项,重点落实好低保、五保、孤儿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强化低保核查,完善信息录入,不断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低保资金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发放低保资金行为;加强扶贫攻坚兜底工作,落实低保、五保信息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逐步建立低保、五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机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继续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争取全面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无缝衔接,实行即时结算。

二、加大农村基层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治理水平

(一)切实加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上半年,我区第六届村委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将任期届满。为切实加强明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紧抓好落实。一是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做好换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抓好“重点村”“难点村”集中整治,抓好换届前的审计工作,开展对村(居)干部的民主评议等。要制定换届选举应急预案,特别是“重点村”、“难点村”要有针对性的计划和预案,确保换届选举不出乱子。三是依法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要走足换届选举的各处程序和环节,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严格“暗箱操作”和搞行政命令,要经得起法律的考验。

(二)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相互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点促面,共同推进;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的督促指导,提升村(居)务公开质量;积极推动“三社联动”工作,努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培育和引导建立社区社工组织,引导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志愿服务活动。

三、切实加强拥军优抚安置和区划地名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一)切实抓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及生产生活补助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款,巩固和发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区”的成果;落实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当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积极弘扬爱国主义教育;认真落实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各项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积极发挥“爱国拥军促进会”、“复员退伍军人之家”平台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帮扶困难优抚对象,凝聚复退军人正能量。

(二)着力开展好区划地名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配合省、市对“十二五”期间区划调整事项进行跟踪评估;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工作,继续做好地名条目的收集、整理和录入,按要求完成全区地名的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好普查成果的完善、上报、汇总工作。

四、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不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养护、康复等功能,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富林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和富林镇社区居家养老示范点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完成石城镇、白石镇、都杨镇3间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计划

(二)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继续完善全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和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幸福计划”,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三)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建设,落实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长青计划”,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配合做好“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切实抓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四)扎实推进慈善和残疾人福利事业工作。认真贯彻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范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福利慈善工作政策体系;精心组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扩大社会参与,凝聚扶贫共识,营造良好的扶贫氛围;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五、切实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开展好“平安云安”创建工作。要加大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民政政策,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二是要切实加强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反映的合理诉求,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三是要加强做好信访工作。要主动查找问题,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科学研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面分析,具体入微,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争取工作主动,做到防微杜渐。四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和完善防火、防灾、食品,以及用电、用水、用气等各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墙上公开,形成一种浓厚的安全意识氛围;要加强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演练要经常化;要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福利机构内部要自我巡查日常化,镇民政办要落实节假日或平时一周一听取一月一检查制度,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不定期举行联合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安全管理周报告制度,形成安全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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