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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云安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17-03-28 00:00
来源 : 云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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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云安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云安区审计局组成检查组,自201721337,对2015年度云安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处理意见、建议,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和送达检查的检查方式,核实整改情况,情况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存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代编预算规模偏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云安区财政部门将在2017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为细化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切实做到从最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预算。

(二)存在违规列支暂存现象

整改情况:云安区财政局与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三)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财政支出进度缓慢,支出不够均衡

整改情况:2016年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云安区加快财政预算支出进度。

(四)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盘活

整改情况:云安区财政部门已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盘活处理。

(五)存在占用省市和区本级预算内专项资金现象

整改情况:云安区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加强监督管理,争取逐年消化资金缺口。

(六)滞拨部分专户管理资金

整改情况:云安区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对专户资金进行监管,结余资金继续安排使用。

(七)部分项目进度慢,滞留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云安区财政局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申报审批拨付流程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未按规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整改情况:云安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结余数额较大,保障房建设任务少,主要以货币发放形式补贴困难户,今后将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需求再计提。

(九)无预算、超预算拨款

整改情况:云安区在2016年严格执行新《预算法》,逐步减少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的问题。

(十)直接拨款至有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整改情况:2016年云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已全面纳入集中支付管理,减少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

(十一)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账面暂付款、暂存款科目余额未得到清理

整改情况:云安区将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文件要求,把暂付款、暂存款在上年的基础上逐年压缩。

(十二)监控不到位,预算单位违规大量从授权支付户提取现金,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工程款等支出

整改情况:云安区财政局将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要求用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完善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通过监控对单位现金使用情况进行预警,及时要求对违反现金使用规定的单位进行整改。

(十三)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不当,云安区财政局违规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设2个非税收入专户

整改情况:云安区财政局已撤销多开的2个专户。

(十四)云安区财政局资金监督管理中心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

整改情况:非税收入账户年末余额已于20161月上缴国库,云安区财政局资金监督管理中心今后按规定把收入及时缴库。

(十六)抽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征收管理发现的问题

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坐支非税收入

整改情况:云安区财政局已对未及时缴入国库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进行追收,今后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十七)抽查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的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大量资金未拨付使用,未及时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截至20161026,已通过单位验收有4宗,进入扫尾阶段1宗。云安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快资金的拨付使用。

二、对区直其他部门、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今后将严格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采购项目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二)有1个部门未及时划拨专项资金,资金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该部门已完成对该部分资金调账处理,201737,已将其中属于代收款部分的资金退还给相关单位。

(三)有2个部门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转存到单位其他账户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今后将加强对零余额账户的使用管理。

(四)有1个部门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该部门今后将按新预算法的规定,将各项收入列入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有个部门占用专项经费用于日常经费和人员经费

整改情况:截至201737,该部门未追回被占用的专项经费。

(六)未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有2个部门往来款项没有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已加快对结算往来款的清理。

(七)有1个部门购买固定资产不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已按相关规定补登记固定资产账。

(八)有2个部门存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的现象,公务卡结算制度未得到落实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今后将严格按规定使用现金,加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九)有1个部门取得出租房屋租金未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整改情况:该部门把租金收入已全部上缴云安区财政专户。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有1个部门会计核算过程没有按内控制度进行审核;有个部门在职工饭堂支出购物款等,未按规定索取发票入账

整改情况:1个部门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水平;1个部门今后支出将按规定索取发票入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有2家企业按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缴纳的税款比按营业税计税方法计税缴纳的税款多。审计提出后,经税务部门加强纳税辅导,20168月,有一家企业已经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标。另1家企业因自身经营管理的原因,未能及时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未能实现减轻税负的目标。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建设进度缓慢。有1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截至2016331止,改造工程主体虽然已完工,但消防等附属设施建设仍未完工,该公共租赁住房未能正式投入使用。审计提出后,区住建局进行了整改,截至20167月底止已通过了消防建设的验收,达到了入住标准。

四、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运行费方面

3个单位维护运行费超预算支出;有1 个单位未在公务用车科目核算公务用车费用6.7万元,故意规避考核;有1 个单位车辆维修未办理事前审批手续;有4个单位未建立公车使用台账,未做到按单辆车核算运行维护费用,没有明细记录每辆车的出车情况、行驶里程和各项费用,不利于对公车的管理和监督;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维修申报制度;有1 个单位未建立或执行车辆运行维护费定期公布或通报制度,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透明度不足,不利于对车辆运行维护的监督。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今后将加强车辆的管理,厉行节约,完善好相关用车手续,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费用的公开透明度。

(二)公务接待方面

4个单位部分接待业务开支没有接待公函;有1 个单位未能在“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接待支出,故意规避考核;有1 个单位未建立或未执行公务接待费定期公布或通报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透明度不足。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今后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接待支出的公开。

(三)会议费方面

2个单位没有严格执行会议签到记录,支出手续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加强对会议流程的把控,完善支出手续。

针对以上所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区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有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整改落实。区审计局将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并报区人民政府。

 

 

云浮市云安区审计局

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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