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社发〔2014〕17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确定云浮市人民医院等80家医疗机构为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规定做好与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附件:1.云浮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云浮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3.云浮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