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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临时救助指南
发布时间: 2017-08-31 09:35 文档来源:云安区民政局 查看次数:2143 【字体:

申请临时救助指南

云安区民政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申领临时救济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其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对象。因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2个人对象。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或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救助。

二、设立依据

1.《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第二十八条。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第五大点 第一小点。

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十九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镇级或区级民政部门。

1.权责划分()

区级权限:申请临时救助审批。

2.权责划分(镇、街道)

镇级权限:临时救助申请初审、核查。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对象,因突发状况造成生活困难的;

  2)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后,因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3)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因其他原因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经各类救助帮扶后负担仍然较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个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时,家人无法联系或不能给予及时支持,且如有事故责任方,但责任方不明或不能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

2.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

  2)非本户籍,且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的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申领临时救济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

(份/套)

纸质/电子版

居民身份证

核对原件申请人可提交身份证或户口薄,代办人提交身份证。委托他人申请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1

1

纸质

各种社会救助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或当地民政部门为“三无”人员和特殊困难人员出具的有关证明

1

1

纸质

医疗费用证明

医疗费用证明包括:医疗收费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证明。如果原件被社保经办机构收存,则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1

1

纸质

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的证明材料

遭受人身意外伤害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需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

1

纸质

户口簿

核对原件有户口薄的需提交

1

1

纸质

居住证

核对原件无户口薄的需提交

1

1

纸质

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需要列明具体收入情况

1

0

纸质

六、办理结果

无证件。

七、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在受理临时救助申请之日起至民政部门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之日止

承诺办理时限

16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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