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简 报
第 二 十 期
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关于修改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工作
6月份,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已向市地名普查办申请了验收,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查组对我区上报的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进行了核查,并对我区地名普查成果的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云安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区地名普查办组织专家组和技术服务公司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一、地名成果表内容已修改完善,如陆地水系“西江”、“白石河”等河流的记述与《云浮市地名志》有较大出入;“秋风河”、“大冲河”、“南山河”、“旧圩河”、“降水河”等河流的流经地欠具体;相当部分地名的含义解释牵强,望文生义,要求重新进行实地调查考证;用词欠准确,如“兰办”应改为“烂湴”;非行政区域类的地理实体描述简单,千篇一律,缺项较多,应补充完善等等。二、地名标志覆盖率低,我区已经将破旧的地名标志进行了翻新,并在一些需要设立地名标志的地理实体进一步补充完善。三、成果图标注现已整理修改,进一步补充完善。
信息员:冯向雄
审阅责任领导:刘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