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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民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2-22 15:51 文档来源: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 查看次数:1899 【字体:

 

 

 

 

云安区民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云安区府法治办函〔201716,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做好取消、委托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局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个人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建设殡葬设施审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审批,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审核。委托镇政府的行政事项4项:境内组织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公墓建设审核,设立福利企业初审,高龄津贴审批。承接市民政局下放事项4项:境内组织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公墓建设审核,设立福利企业核准,养老机构设立。对已取消事项,我局从事项取消之日起停止执行;对委托下放事项,我局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承接事项,从承接之日起依法执行。2017年,我局未接到群众关于取消、委托、承接行政事项的反映情况。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集中办理34项民政业务。并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领导,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窗口业务的办理。同时,对进驻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了梳理,印发了《办事指南》,并在网上公开,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3.健全权责清单。依据《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云安区府20162号)要求,我局共梳理出权责清单事项128项,对民政部门的权进行依法理顺和规范,对依据不充分的一律撤销,有交叉的进一步厘清,并对每项逐类逐项细化行政权力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了《云安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云安区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云安区民政局行政问责云安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云安区民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云安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学法制度》8项制度性文件。加强了制度体系建设,促使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从制定、日常管理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首先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部门办公会审议、主要负责人审定等制度。其次在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方面,组织相关室对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我局建立《云安区民政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云安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各类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全部经过局领导集体审议通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完善了《云安区民政局民政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推进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标准执法。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云安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有执法人员8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通过执法证年检等方式,督促执法人员提升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实现规范化管理。2017年,没有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权力制约。我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监督。涉及重大事项的决定,全部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建立了《云安区民政局行政问责办法》等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权力的制约。在行政问责方面,详细的规定了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内容。2017年,没有发生问责事件。

2.加强信息公开。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1条,其中涉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多项内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进一步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机制,健全来信来访登记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办结效率。今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宗,其中群众来信17宗,群众来访19宗。全年已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4宗,办结率92%,有效防范及化解了群众矛盾纠纷。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采用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前学法,自学与交流心得等方式,强化日常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深入学习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2.加强普法宣传。利用纪念日、宣传日、专题活动和新法新规发布、执行等特殊日子,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重点时间重点宣传,重要法律重点宣传。2017年利用“殡改宣传月”、5.12、“6.30”、“慈善法的实施”等,全面深入宣传殡葬改革、防灾减灾、慈善救助等法律法规,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5000余份。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活动不仅提升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更宣传了民政业务工作,有力推动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成立了以局长陆德良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室负责人为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各业务室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力的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政工作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健全等。

2.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量大面广,涉及的政策法规较多,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全国、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

(一)牢固掌握十九大精神,增强全面依法治国意识。

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纳入民政中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作为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政治课题。要深刻领会十九大的精神实质,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通过学习,提高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站位,增强全面依法治国意识。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我区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三)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统一部署全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法规、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1.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责任。继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力量,建立同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社会影响。

2.落实执法检查计划。根据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制定民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强化对民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建立民政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制度,部署开展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工作,对本机关和下级民政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云安区民政局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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