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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民政局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8-06-27 12:08 文档来源: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 查看次数:2620 【字体:

云安区民政局2017民政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区民政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推动全区民政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2017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完成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民政工作,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1.完成城乡低保救助提标工作。根据《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201711日起提高我城乡低保最低生活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由.485元提高到580元,补差水平由418元提高到457;农村低保标准由.335元提高到400元,补差水平由190元提高到206

2.完成特困供养人员提标工作。从201711日起,我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为人.640元,集中供养人员标准为人.700元。

3.完成孤儿供养提标工作。从201711日起实施孤儿供养新标准,集中供养孤儿由人.1340提高到1450元,分散供养孤儿由人.820提高到880元。

4.落实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和住院医疗救助比例。全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达到2828元,住院医疗救助比例达80%20171月起,我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2017年,全区共开展医疗救助7238人次871.97万元。

5.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从201711日起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提标,其中,残疾人生活津贴由人.1200元提高到1800元,重残护理补贴由人.1800元提高到2400元。全年共发放残疾人补贴1204.85万元。

(二)着力抓好灾害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底线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

1.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减灾工作。一是做好灾害救济工作。今年受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袭击,我区各地不同程度受灾,造成农作物受灾减产、失收,居民住房倒塌、损坏。受灾人口10961人,倒塌房屋2间,损坏房屋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905.9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239.4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703.3万元。灾情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受灾情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避险和指导灾民救灾复产工作。全年共划拨救灾款34万元,发放衣服3880件(套),毛毯2000张,大米3222包,床垫1470张,蚊帐818张,及时转移受灾人口13人。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迅速启动汛期五保老人和孤寡老人三级跟踪联系机制,组织各镇对散居五保老人和独居孤寡老人的居住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灾害发生时的转移安置方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救灾物资仓储代储工作,签订了救灾应急物资委托代储协议;落实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为我区户籍人口投保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100多份。

2.落实精准低保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强化低保核查。组织区镇民政部门人员开展对申请入保和在册对象的核查,提升精准认定能力。同时,严格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依法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7年底,有低保对象37838497人,其中城镇低保83113人,农村低保37008384人。年新增城乡低保481918人,退保359870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150.44万元,发放春节慰问金36.17万元。二是加强低保与精准扶贫衔接。认真组织实施《云安区民政局关于底线民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医疗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开展低保靶向精准专项核查和整改工作,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困难家庭实行政策保障落实扶贫攻坚兜底性政策。

3.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今年我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并组织实施。2017年底,全区有特困供养人员1932人,其中分散供养1762人,集中供养170人。全年共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1634.86万元

4.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2017年底,全区共有孤儿68人,其中集中供养9人,分散孤儿59人。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80.36万元。

5.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2017年底,全区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人,每人每月发放救助金500元,全年共发放救助金20.4万元。

6.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全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86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58人,临时救助精神障碍患者15人。

7.落实全面临时救助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云浮市云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强化对申请临时救助对象的核查,依法依规开展临时救助。全年开展临时救助283人次36.78万元。

(三)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务工作,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

1.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出台了《云浮市云安区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运营商,与中标单位签订了运营合同;完成了对区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光荣院、老人公寓和办公楼的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富林新敬老院建设进度;完成对各镇敬老院的占地和建筑面积的测量,并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资产进行核实;完成了区福利服务中心交接手续。

2.加强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改造。由区民政、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区养老机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设施、设备及食品卫生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工作,六都敬老院、高村敬老院已安装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都杨敬老院已对饭堂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改造,白石敬老院、石城敬老院完成改造设计图纸。

3.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从20174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收费;从201751日起,开展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除周一至周五正常办理婚姻登记外,增加周六半天以及“元旦”、“五一”、“十一”当日预约为市民办理婚姻登记;开展婚姻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全面完成了1996年至200510月期间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3500对,其中结婚2600对,离婚500对,补领400对。

4.提升收养登记服务水平。201741日起,取消收养登记收费;全面完成了收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共221条。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5件,出具不符合事实收养登记告知书6件。

5.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参检率100%,合格率100%;建立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全区共89家社会组织均完成了“三证合一”;完善社会组织网上服务平台,社会组织的申请、登记、成立均通过“云浮市云安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实行网上办理。2017年底,全区依法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共89家,其中社会团体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家。全年共新增社会组织7家。

6.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全年共火化遗体1846具,火化率100%;落实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统筹解决云安区户籍居民火化资金205万元;推进公益生态墓地建设,今年,已着手筹建六都谷塘、富林河邦、富林庙山3座公益墓地,目前3座公益性墓地已完成建设,可以投入使用。明年,继续向上级民政部门申报公益生态墓地建设资金40万元,计划兴建六都佛水、镇安幌伞2座公益墓地;已完成选址工作。深入开展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刊物、墙报、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树立社会殡葬新风尚。

7.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切实做好老年人津贴发放和老人证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老年人津贴152万元,核发老人证400多个,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低保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6万元。开展“老年节”敬老慰问活动,全区共组织200多人次组织开展敬老慰问活动,送上慰问品、慰问金约5万元。

(四)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和社区建设工作,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依法完成级换届选举工作。5月底,全区114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选出脱产干部547。这次换届选举呈现“三高一优”特点:参选率较高97%完成“两个95%”的目标任务;一次选举成功率较高,达100%交叉任职率较高,达91.4%完成“两个90%”的目标任务;年龄、知识结构优,选出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118人,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年轻干部大专以上学历67,占12.2%

2.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全区村(居)务公开“五化”示范创建活动。全区114个村(居)委会按照“五化”的要求进行了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发放2016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156万元。二是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划拨试点经费30万。三是抓好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争取省市资金120万元,建设富林、镇安两个家庭服务中心,其中富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

3.推进实施社工“双百计划。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在富林镇民主村委会实施省社工“双百计划”试点,已聘请专业社工5名,并组织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社工岗位培训,已选取落实社工服务站及社工工资25万元。

4.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宣传,组织全区50多人参加社工专业资格考试;积极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镇安镇永丰村和幌伞村作为市级“三社联动”试点,已落实试点资金20万元;选取六都镇六都村委和石城镇留洞村委作为我区“三社联动”试点,安排资金20万元。市、区“三社联动”试点由招标公司进行拟标,通过购买民办社工机构服务形式进行运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落实中。通过开展“三社联动”试点服务活动,更好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让“三社联动”更好地服务特困家庭、困难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发挥社工加志愿者的强大作用,向他们提供关爱扶助服务,在村中形成积极向上互助和谐的氛围。

(五)加强优抚安置和复退军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能力进一步增强

1.做好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工作。调整我区(不含都杨镇)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73元(含门诊费25元),即按目前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8元。

2.加强部分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成立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云安区复退军人信访维稳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对部分重点挑头人实行24小时稳控,实时了解动态消息,特别是部分“两参”人员和部分未认定的广州守备五师人员,严防出现进京到省上访的事件发生,同时对其他优抚对象、退伍军人通过各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认真排查全区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等涉军对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不稳定人员的思想动态,通过慰问、沟通联系等形式化解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制止集体访、越级访等信访事件的发生。2017年底,全区有各类优抚对象1795人(含60周岁以上退役人员老年生活补助),全年共发放抚恤金930多万元(含都杨镇)。

3.构建完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全区建设区、镇、村三级复退军人服务体系设施。目前,云安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和各镇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已建成投入使用,由专职管理员负责日常工作,村级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的建设正在抓紧落实。

4.落实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工作。认真做好2017年退役士兵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院的预报名工作,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共74人,预报名人数72人,报读率达95%

(六)全面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检查验收工作。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检查验收阶段,为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区将检查验收的组织机构、计划和方案规范性文件、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纪要、座谈会记录、培训和教材、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材料、保密制度与保密措施等18大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对采集完成的地名普查数据5000多条进行录入,形成数据成果,原则上通过了省、市的检查验收。

2017年,我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各项民政工作特别是一些重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升级工程进展缓慢。二是有些工作还停留于表面,如公益生态墓地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等。

二、2018年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

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推动全区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从点状到网状、从单一物质救助到多元综合救助、从部门分割发展到衔接协同发展、从生存型救助到发展型救助的转变。健全和完善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福利补贴和重点人群分类施保制度,实现托底性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1.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2.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

3.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4.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浮市云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完善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和手续,加强与临时救助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1.加快推进村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及双向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工作的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加大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机制。

2.探索开展“三社联动”工作。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的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3.切实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区有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一强二好三规范”的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强化村务公开的督促和指导,落实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双强双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计划。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积极构建网上网下立体的社区服务体系,真正达到联网连心、便民利民、服务民生的目标。同时加快培育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慈善事业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资助。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范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加大深化改革力度,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继续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着力打造“1+N”商业模式,即由1个福利服务中心带动6个敬老院作为一个整体共同运营与管理,切实解决地域性养老机构发展严重不均衡的问题,督促第一养老护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迅速将我区其余6间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接管6间敬老院后提升管理和护理服务,使全区养老服务水平能够得到有效提升推进规范、标准、专业、科学运营管理,通过引进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推动运营方在福利服务中心原有的管理模式上,进行管理与服务的双重升级强化“医养结合”+“健康管护” 为亮点的服务,推动福利服务中心与多家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建立老人就诊绿色通道,为老人们解决就医问题引进专业社工服务,通过社工开展各种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提高老人的精神生活着重打造“家”文化氛围,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和提高软件服务,推进实现“居家化”的居住环境。

2.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对敬老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安全的检查力度,指导各镇、各福利机构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制度;会同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指导督促各镇、各福利机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建立定期安全报告制度;指导各福利机构规范内部管理,严肃整顿脏、乱、差等不良现象,切实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3.逐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在做好孤儿保障的基础上,重点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年内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五)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1.巩固双拥成绩。按照全省双拥模范区建设的要求,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2.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提升优待抚恤工作水平。落实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

 

 

 

 

云安区民政局     

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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