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行动 需要你的参与
——致全区人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我们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我们全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始终做到有黑扫黑、无黑治恶、无恶治乱。
我们警告: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呼吁: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将视为自动投案。
我们提醒: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对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人员“零容忍”,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我们需要你的积极参与,我们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云安公安分局,邮编527500;
举报邮箱:zb20170328@126.com;
举报电话:0766-8638555、8638553,110。
云浮市云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