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现有我云安区富林镇庙山村委江屋村36号江海彬(性别:男,年龄:56岁,身份证:441227196306162119)、东路村委营下村蓝连果 (性别:女,年龄:21岁,身份证:445323199807211545),提交资料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江海彬为(十一)退役人员,蓝连果为(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经我镇初审,江海彬、蓝连果符合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5日,共3天(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传真资料等方式,向我镇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部门:云安区富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新街
联系电话:0766-6328608
富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19年 9月3日